1.根据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农村经济调查总队和省制定的农村住户、农业产量、农村经济社会情况调查方案,组织开展各项调查工作。
2.准确、及时向国家农调总队和省上报农村经济调查资料和信息。
3.开展农村社会经济问题分析研究,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农村统计资料和信息。
4.按照国家农调总队制定的《农村抽样调查基础工作规程》,抓好统计基础工作,保证源头数字的准确真实。
5.配合省队做好对基层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组织指导工作。
6.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任务。